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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小男生真的很誇張
才剛轉上去就先丟了一個空罐然後馬上又往另一邊丟了
一個爸媽到底是怎麼敎的
萬一有人出了意外怎麼辦!
本來想去攔下他們的車但才剛上橋
而且車子又很多攔車實在很危險
而且一下橋他們就不見了車號SH?-808(「?」是數字)
我還是保留點 不然像這種沒公德心的傢伙誰知道會做什麼事 而且我也沒證據
而且它還是一台烏賊車小男生穿著藍色短運動褲(應該是校服)
媽媽載著他要去上學
看到這樣的行為 我真的是深深嘆一口氣...

拜託各位有小孩的好好管教自己的孩子好不好啊!
不是唸唸講講就算了
小孩子又不是白痴
看到他亂丟垃圾除了糾正也要把垃圾撿起來
因為很多父母只是看到旁邊有人念幾句給旁人看而已真是爛透了的父母!!

 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有被喬車的經驗
明明就有位置還是有人硬要喬(嫌太遠)
要喬也不瞧好一點(怒)
別人的車不是車就是了有時候還真想一腳直接把牠們的車給踢倒(我用「牠」沒錯)

然後說到我車上那袋垃圾...他真的是在我車子後面的扶手
真的是很無言而且. 而且.. 而且... 那天還在下雨
真是符合我的心情啊
手上還提著溼溼的袋子和香腸...

說到下雨對於那個喬我車的人
我...我「不小心」就沒把牠的安全帽給放好
本來安全帽是帽頂朝上(比裡面較不會淋溼)
但由於它真的跟我的車卡太緊
我牽好車時有看到他的安全帽變成帽裡朝上
但!我就是不鳥你!怎樣!!回家路上看到有人騎機車抽菸
然後又亂丟菸蒂
然後咧有一件事讓我嚇一跳
回家下成蘆橋時有一台小貨車從車上不斷有液體灑出來
我本以為是冷氣水 但又覺得那種量應該不太可能
當我從那台車灑過那種液體附近經過時飄來了強烈的~汽油味我的臉都了...

註:本篇漫畫有錯字,但我懶的改:一「袋」垃圾

接下來請看一則新聞(轉自yahoo奇摩新聞) 2億本票拾金不昧 女獲75萬元更新日期:2011/06/27 13:27新北市一名女子,10多年前在台北街頭,拾獲台新銀行開出的5張本票,面額共值2億多。97年間,她多次向銀行表示,她可依法請求這十分之三的報酬,但遭到銀行的拒絕。法院審理後認為,女子實際上拾獲的面額,應該是本票「除權判決」申請期間,銀行所損失的利息,因此,法院判銀行須付75萬多元給女子。全案可再上訴。 (潘千詩報導)判決書指出,原告張小姐,12年前在台北市松江路的騎樓,拾獲台新銀行在合併之前所遺失,面額共2億多元的本票5張。隔天,張小姐好心打電話告知台新銀行此事後,銀行便派人向她取回本票。事後,張小姐依據民法的規定,向台新要求6千萬元的報酬,也就是本票總面額的十分之三,當作她拾金不昧的謝禮,但台新銀行並沒有答應她的請求,結果,雙雙竟因此鬧上法院。 法院審理期間,銀行強調,張小姐沒有提出任何證據,證明是她拾獲本票,因此主張,張小姐無權要求這十分之三的報酬。法院傳喚當時與張小姐碰面取回本票的銀行人員,他指出,本票確實是張小姐拾獲。法院指出,一般銀行遺失本票後,可透過法律程序宣告本票無效,以免於損失,但卻需要花費3個月的時間。由於張小姐隔天就返還本票,讓銀行免於繁複的程序以及風險。法院最後認定,張小姐拾獲的面額,應該以這3個月的時間,所產生的利息大約250多萬元去計算,因此,法院判台新須支付張小姐75萬多元。  

各位...你們對這則新聞有什麼看法......

我個人的看法撿到東西歸還是應該的
如果是我 我沒那種臉皮去跟人家要錢......
不然這叫什麼拾金不昧
雖然我對銀行也不太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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